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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6 三英捣虎穴 1 第八十七章

但对戏里的唐僧这样批判是不大妥当的。戏里的唐僧是受了白骨精的欺骗,因而把人妖颠倒了,把敌友混淆了。他是蠢人做出了蠢事。在戏的后半,白骨精的欺骗当场揭穿时,唐僧也就醒悟过来,知道悔恨,并思念孙悟空。……假如颠倒黑白,淆乱是非,以敌为友,以友为敌,不是像唐僧那样受了敌人的欺骗,而是投降了敌人,和敌人一个鼻孔出气,那就完全不同了。像这样有意地颠倒黑白、淆乱是非的人,他本身就是白骨精,或者是替白骨精服务的变相妖怪。我们就不应该把对于这种人的看法,和戏里的唐僧形象等同起来。主席的和诗,便是从事物的本质上,深一层地有分析地来看问题的。主席的和诗,事实上是改正了我的对于唐僧的偏激的看法。

总之,在对待戏里的唐僧问题上,郭沫若的第一首七律认为唐僧 “真是值得千刀万剐”;在读了毛泽东的和诗之后,他才深受教育,改变了对唐僧的偏激看法,懂得“僧是愚氓犹可训”。三十年来,各种各样的毛泽东诗词注释,于此和诗下都是按照郭氏此说来解释的,以突出郭沫若的偏激而勇于改过,毛泽东的英明而善于诱导。

但是,认真地分析郭沫若的《七律·看〈孙悟空三打白骨精〉》原诗,人们就会发现上文所引郭沫若对自己诗作的解释是有问题的,毛泽东的和诗实质是误解了郭沫若的诗句,而

郭氏对自己诗作加以曲解实在是有其苦心。以下就此试为论证。

毛泽东对郭诗的批评,主要是针对“千刀当剐唐僧肉”一句而来。“当”,人们都理解为应当,认为唐僧 “人妖颠倒是非淆,对敌慈悲对友刁”,所以“真是值得千刀万剐”。下句“一拔何亏大圣毛”,人们都解“何亏”为“何损”,认为是说拔一根毫毛对孙大圣来说也没有甚麽损失。这样理解,就每一句来看,是可以成立的。但将这一联的两句按此义联系起来看,就很费解。上句说唐僧应当千刀万剐,下句就应该赞扬孙大圣,为什么却说“一拔何亏大圣毛”?倘若“一拔何亏大圣毛”是说孙大圣打败了妖精,救出了唐僧等人,并没有遭受多大的损失,只不过是拔一毛之劳,则这与上句“千刀当剐唐僧肉”的意思实在距离太远,与剧情也不类。所以,以上对这两句的解释是不合理的,我们应该另求别解。

笔者认为,“千刀当剐唐僧肉”的 “当”应解为“正要”、“将”,用以表示时间。王引之《经传释词》卷六云:“当,犹‘将’也。”《仪礼·特牲馈食礼》:“佐食当事,则户外南面。”郑《注》曰:“当事,将有事而未至。”《孟子·离娄》曰:“言人之不善,当如后患何?”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》:“大公望曰:‘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吉,非爵禄,则刑罚也。今四者不足以使之,则望当谁为君乎?’”《史记·魏公子传》曰:“公子当何面目立天下乎?”又《留侯世家》曰:“横绝四海,当可奈何?”以上“当”字均与“将”同义。

“当”不但可以一般性地表示未来时间,还可表示现在即将发生之事的时间,如《太平广记》卷三二一《司马义》云:

义以大元中病笃,谓碧玉曰:“吾死,汝不得别嫁,当杀汝!”曰:“谨奉教。”葬后,其邻家欲娶之。碧玉当去,见义乘马入门,引弓射之,正中其喉。

同书卷一二九《王范妻》又云:

晋富阳县今王范妾桃英,殊有姿色,遂与阁下丁丰、史华期二人奸通。范当出行不还,帐内督孙元弼闻丁丰户中有环佩声。

这里的 “当”皆作“正要”解。“当去”犹言“正要离家”,“当出”亦同。郭诗中的“当”亦应取此义。

“一拔何亏大圣毛”的“何亏”,人们皆解作“何损”,这也是错误的。 “何”可表感叹,可解为“多麽”。《乐府诗集·相和歌辞十六·白头吟》“竹竿何袅袅,鱼尾何离蓰!”李白《古风》之三:“秦王扫六合,虎视何雄哉!”这里的“何”皆当解为“多麽”。韩愈《孟生诗》:“顾我多慷慨。”即顾我何慷慨。杜甫《光禄坂行》:“安得更似开元中?道路即今多拥隔。”“多”一本作“何”,“何”、“多”义近,故可代用。“亏”,侥幸之辞,表示藉以免除困难。《西游记》第十四回:”当年大反天宫,甚是亏他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三十回:“如今亏我留神打听,打听得这位姑娘,在花牌楼住,家里开着机房,姓王。”李渔《奈何天·敕诓》:

“亏得你度量宽宏能受;我设身处地,委实难留。”“何亏” 即“多亏” 、“幸亏”,表示由于别人的帮助或某种有利因素,避免了不幸或得到了好处。

由此,我们可知,郭诗所谓“千刀当剐唐僧肉,一拔何亏大圣毛”,就是说唐僧正要遭受妖怪们千刀剐肉之厄时,多亏孙大圣不计前嫌,施展神威拯救了他。只要我们将这一解释放到诗中,结合上下文来理解,便可验证其是否正确。

诗的第一联“人妖颠倒是非淆,封敌慈悲对友刁”是说唐僧的糊涂态度。第二联“咒念金箍闻万遍,精逃白骨累三遭”是税唐僧的糊涂行为深深地伤害了孙大圣,致使白骨精三次脱逃。唐僧伤害了朋友放跑了敌人,得到的结果是什么呢?第三联告诉我们,尽管他“对敌慈悲”、 “精逃白骨累三遭”,但妖精并没有放过他,反而使他面临千刀剐肉之厄;而孙大圣并没有因为唐僧“对友刁”,及“咒念金箍闻万遍”而弃其危而不顾,反而在唐僧将被“千刀”剐肉之时,大展神威拯救了他。道一联上句写出了唐僧 “人妖颠倒是非淆,封敌慈悲封友刁”的恶果,下句突出了孙大圣救唐僧于灭顶之时的深明大义,并进一步反衬出唐憎的糊涂。第四联两句直接对上三联的叙述进行评论,所谓“教育”是对今天的观众而言,也是对唐僧本人而言。如果第三联上句真的是认为唐僧“值得千刀寓剐”,那么这里还谈什么对“愚曹”“教育及时”呢?所以,从诗的上下文来看,我们的解释更符合诗的原意,传统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。

毛泽东月17日的和诗云 “僧是愚氓犹可训”,说唐僧虽是愚蠢之人但还可以批评教育,这显然是针对郭沫若诗“千刀当剐唐僧肉”一句而来。毛泽东将唐僧正要被妖精千刀剐肉当成唐僧真值得千刀万剐,因而批评郭氏的态度过于偏激,把“犹可训”的“愚氓”当成“必成灾”的妖精、鬼域。然而,根据上文对郭诗的分析,毛泽东的这一和诗实际是误解了郭诗之意而引出的。

如果毛泽东只是一般的人,当郭沫若读到其和诗后,大可做些解释以说明自己的本意。但毛泽东实非一般人,60年代初期毛泽东与郭沫若的关系也实非一般人之间的平等关系,

而毛泽东的和诗也并非用正常方式直接寄给郭沫若,却是在广州由康生抄示的。在这种情况下读到毛泽东的和诗,郭沫若又怎能为自己辩解,说主席理解错了呢?因此,他只有将错就

错,顺着“僧是愚氓犹可训”说“僧受折磨知悔恨”,借唐僧这一角色向毛泽东作检讨。毛泽东看到康生送来郭氏的和诗后,自是非常满意,回答说 “和诗好,不要‘千刀当剐唐僧肉’了。对中间派采取了统一战线政策,这就好了”云云,直接点出了“僧是愚氓犹可训”的本意。以政治智慧高屋建瓴地折服学术权威,是毛泽东一贯引以为豪的。

说毛泽东误解了郭沫苦诗的本意,最大的反证是郭沫若在其《“玉宇澄清万里埃”——读毛主席有关〈孙悟空三打白骨精〉的一首诗》一文中的现身说法。郭沫若明明说“看到舞台上的唐僧形象实在使人憎恨,觉得他真是值得千刀万剐。这种感情,我是如实地写在诗里面了”,“主席的和诗,事实上改正了我的对于唐僧的偏激的看法”,这怎么解释呢?笔者认为,郭沫若的这些话很有可能是言不由衷的。为了维护毛泽东一贯的权威,为了突出领袖的英明,郭沫若在当时的情势上,说一些违心的话,是完全可能的。为了“革命”的需要,毛泽东的许多同志,就是连刘少奇、周恩来在内,也都认过许多违心的错。而在”四人帮」被打倒后,临死还留下遗嘱,要将骨灰撒在大寨虎头山上的郭沫若,其对毛泽东的驯服,是不亚于任何人的。因此,他不辩释毛泽东误解他的诗作而自认有错,这其实是在那个特定时代里的一种必然态度。经过“文革”之厄的人,对此都是深有体会的。

假如郭沫若当时有日记留下;假如郭沫若在当时的环境下敢于在自己的日记里写真话;又假如这种日记日后会公诸于世,那么,笔者的这一分析也许会有可能得到验证。但是,就

是没有这些,我们从郭沫若的原诗里也还是能看出隐情来的。

如果笔者的分析是可倍的话,毛泽东和郭沫若关于《孙悟空三打白骨精》的唱和诗作就确实在诗坛上留下一段“佳话”。弄清了这一段诗中的隐情,我们便更能体会在那个特定时代中特定人物之间的复杂关系,对毛泽东、郭沫若这两个著名人物的认识也就更深。

注:最先提出对“千刀当剐唐僧肉”应作别解的是吾友李申博士,本文系受他的启示而作。特志于此,以示不敢掠美。

[1] 见郭沫若:《“玉宇澄清万里埃”——读毛主席有关〈孙悟空三打白骨精〉的一首七律》,《人民日报》, 1964年5月30日,第七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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