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来没有那么狼狈过。
他到底哪里吸引人?
是被他干净、自信、痞坏的气质吸引吗?
陆静媛不知道!
怎么会这样!
情不知所起,或许是某个瞬间灿烂的笑容。
从来没这么狼狈过,感觉自己就像个小丑。
心里在流泪,但他坐过来,却又有一种充实感、安全感。
全世界的黑暗都包围着她,现在他的出现,照亮了整个世界。
她好想把自己内心的话,一股脑都说出来。
本来她是这样想的,可,现在她怂了。
说出来,要是他生气了,怎么办?
到时候再求他不要生气?
跟他当最好的朋友?
怕是连现在这样坐在一起吃饭,也不可能了吧!
她在心里大喊:陆静媛,你就是……就是…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笨蛋。
做一个胆小鬼吧,失败很狼狈。
食堂二人对坐,他们的心思早已不在饭菜上。
“嘿嘿,你咋一个人在吃吗?”
“吃这么久的吗?”
“猪都没你能吃!”
“陶思思她们呢?”
“喔,还有剩菜没吃完,是给我留的吗?”
“咋不说话?”
“又低着头!”
“为什么不敢看我?”
“你好像有心思?”
“小圆圈?”
……
洪星罗笑嘻嘻地自己伸手把那份没有动过的粉蒸肉拉过来,一筷子一筷子夹着吃。
面上虽然嬉皮笑脸,洪星罗心里却有些犯难。
喜不喜欢真的一眼就能看出来,深情无法假装!
可是,真正的喜欢到底是什么?
洪星罗还没有意识到,自己随心所欲的行为,追求潇洒自在,却如同一个芳心纵火犯,到处火灾。
别的男生很少会靠近女生,每次都是很远的看着喜欢的人。
然后被那个人发现。
喜欢,又为什么要站这么远。
青春的年纪,都不敢靠近对方,怕对方生气。
各种各样的丰富心理,造成一次次遗憾,一次次错过,一次次误会。
等时过境迁,却永远再也回不去过往。
彼此,早已天各一方。
有的人喜欢很直白地表达出来,表现出来自己的喜欢。
如果真正被拒绝,会慢慢淡掉这份喜欢,不给予回应,会让自己很焦虑。
性格使然,不害怕失去,才会不害怕被拒绝,也是爱自己胜过爱别人。
暗恋最终变成执念,忘不记,放不下,是记忆中的那个人,是青春的伤痛。
爱一个人到骨子里,就像得到新的鞋子,爱惜得不得了,舍不得碰。
其实,喜欢不一定就要表白。
与其什么不留遗憾,表白后被拒,还不如就一直默默喜欢,就好了。
起码,还能一直美好的幻想可能和那个人在一起的场景。
洪星罗突然有些释怀,自己之于陆静媛,或许带去了很多困扰。
其实,就现在这种状态,不也很好吗?
何必一定要追求一个清清白白,清清楚楚。
人生在世,被人喜欢也是一种幸福。
爱意无人思,暗恋,刻骨铭心。
终究是个成年人,可惜自己再也不能体验这种感觉了!
那日,阳光正好,你更好。
得不到回应,真的很残酷。
曾经,站在五楼往下望操场,一眼就能找到她,看了那么久的人,始终没有回头看他一眼。
甚至,她的走路频率,她的脚步声,一听就知道是她。
她低头学习的那个角度,历历在目。
熟悉的白色帆布鞋,熟悉的娟秀字体。
课间操场上碰面,在走廊上的等待,下课只为了看一眼,老师叫她的名字自己比她先抬头。
阳光下橘黄色的发丝,温柔甜腻的笑声,一张张满是人名的纸张。
作业本、试卷、练习册,不小心挨在一起的名字,都是一次次小小的悸动。
一起三年,没有一张正经的合照,唯一的一张毕业照,满是柔光。
死去的记忆,甜蜜中带着一丝苦涩,重新袭上洪星罗心头,正中心脏中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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